县教育局:
你局《关于建立蒲江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请示》(蒲教报〔2018〕15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原则同意建立蒲江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特此批复。
附件:1.蒲江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2.蒲江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蒲江县人民政府
2018年3月9日
附件1
蒲江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1号)精神,切实加强对我县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的协调解决,不断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经研究,建立蒲江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民办教育改革发展相关工作,优化健全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制度,协调解决政策制度实施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监督指导,及时纠正违法违规办学行为,规范办学秩序,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强化对民办教育的监督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共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办学秩序,推动形成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三)加强各部门信息沟通和相互协作,及时总结工作成效,推广先进做法和经验。
(四)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发改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规划局、县卫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文体旅局、县金融办、县行政审批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成都农商行蒲江支行等部门组成,县教育局为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可增加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相关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一)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1—2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联络员原则上每半年召开1次例会。必要时经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可临时召开联络员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或者联络员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以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
(二)报告制度。各成员单位应将履行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各项职责、落实联席会议决定事项以及开展民办教育管理工作等情况,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及时汇总全县贯彻落实国发〔2016〕81号文、制定具体办法、开展民办教育管理的工作情况和存在的困难问题。重大事项按程序报县政府。
(三)工作研判制度。联席会议对民办教育发展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和各类安全隐患及时研判,主动通报,提出预警,防微杜渐。
(四)联合工作组制度。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联合工作组,指导民办教育机构规范办学秩序、查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积极做好本部门涉及民办教育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民办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问题,按照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工作。要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在市级对口部门的指导下,落实具体工作措施。要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形成反应迅速、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长效工作机制,共同做好民办教育工作。
附件2
蒲江县民办教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集人:杨忠云县教育局局长
成员:郑薇县委编办副主任
杨智勇县发改局副局长
黄继操县公安局副局长
左艳县民政局副局长
杜杰县财政局副局长
黎逢春县人社局副局长
罗琴县国土局副局长
王龙银县环保局副局长
王涛县住建局副局长
蒋伟县规划局总规划师
戴雪峰县卫计局医院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姚泽萍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副局长
刘跃荣县文体旅局副局长
张帅县金融办主任
姚雷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
张洪伟县国税局副局长
胡新县地税局副局长
邓艳艳成都农商行蒲江支行副行长